当年超生罚款现在能退回来吗
那肯定是不能退的。
随着现在二胎三胎政策的开放,很多当年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一胎以上子女被罚款的人就有了一个想法,他们觉得自己当年只不过是比国家政策早生了几年二胎,为什么要罚款呢?既然现在开放了二胎和三胎生育政策,那当年超生的罚款能退给自己吗?
【计划生育是国策】
很多人应该都听过这句话,尤其是二十年前,这句话真的经常被提及。那时的计划生育政策非常严格,但凡是超生的,罚款都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伤筋动骨。
在那个年代,超生家庭面临的罚款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让很多人家都因此而头疼不已。
根据当年的算法,超生罚款的数额是当地上年居民人均收入的3-6倍。想象一下,家里超生的那个孩子一出生就要花去你家好几年的收入,有几个家庭顶得住?
这项政策的执行是非常严格的,当时我国人口增长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如果不加以干预,那么我们国家的人口总数量很快就会不可控了。
所以,在那个特殊的形势下,用罚款这样的方式来监督人们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旦有人明知故犯,那么当然就要对其进行惩罚了,罚款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放开生育政策是国情需要】
其实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恰好就是计划生育实行的那二三十年,到了本世纪,我国新生人口的增长率一年比一年低。眼看着我国就要进入老龄化社会了,国家开始鼓励人们生育,希望通过开放二胎、三胎政策来达到鼓励生育的目的。
到2021年,我国全面取消了社会抚养费,并且国家卫健委也对超生罚款有明确解读。
这就意味着顺着国情的改变,对于生育政策需要作出应有的调整,计划生育这项国策已经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了。
现在虽然没有全面放开生育政策,只是开放了三胎政策,但是社会抚养费已经取消了,也就意味着你生育三胎以上也不需要面临超生罚款的问题。
其实早就有人建议我国全面开放生育政策了,因为目前我国已经正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新生人口的比例实在是太低了。也许用不了太长时间,全面开放生育政策就会实现。
什么样的国情决定什么样的国家政策,当年计划生育是必须的政策,国家从宏观角度做出的决策。有些人故意触犯国策,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不能因为现在政策变化了他们当初受到的处罚就可以改变了。
法律上还有一个所谓的有效期限,在新的相关法律条文出台前的判决是不会因为新法律条文而改变的。而我们的国策更是如此,你在什么时候被处罚那就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以前超生被开除怎么办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当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孩子的出生率非常高,人口的急剧增加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有效遏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无序增长,国家出台了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为中心的计划生育政策,到目前为止,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效控制了人口的出生率,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30年时间里,我国将人口总和生育率由上世纪70年代初的5.8下降到目前的1.8左右,全国累计少生了4亿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我国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更高水平以下,人口计划顺利完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初见成效,有效缓减了人口对资源承载能力的压力。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人们的生育愿望进一步下降,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突出,需要对人口生育政策进行调节,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从2016年1月1日起,一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完全合法化。
2021年6月,根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决定精神,****及时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正式纳入了法律法规的范畴,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正式落地生根。
按照现在的政策,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了,但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期间的政策仍然不会变化,这些政策包含了对违法计划生育的处罚政策,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奖励政策都会继续得到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凡是单位职工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职工或是工作人员,严重的就会被开除工作,开除党籍,其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
受到开除的职工按照当时的政策,所有的工龄就会清零,按照老制度由于已经被开除,无法办理退休;在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以后,开除公职之前的工龄无法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开除公职以后重新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仍然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很多被开除的职工,到现在为止绝大多数都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对于没有重新参加工作或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这是无法办理退休的,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能够撤销过去的开除处分。很多人认为现在已经允许生育三胎了,以前自己被开除的能恢复吗?当然是不能恢复的。当时的政策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出台的,当时对于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也是非常严格的,不能按照现在的政策去衡量过去的作为。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超生或是违规生育二胎本身就是违法的,当初给予的开除处分也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按照现在的政策为当初因为超生开除处分的人平反,那就是对大多数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种不公平。
综上所述,以前超生被开除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损失,比如不能顺利办理退休,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等,但过去的政策是根据过去的实际制定的,那个时候因为超生而被开除也是合法的;现在的政策是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不能用现在政策去追溯历史的对与错,也不能用现在政策去衡量和纠正过去的政策,历史的演变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步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