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有何规定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个体营业执照申请流程如下: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证明;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名称预先登记需要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3、法律分析: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流程如下:提交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工商局审核通过的,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正式的设立登记。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法规解读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但必须有书面委托,否则无效)。 这样的规定,从法规层面肯定了2005年以来全国工商系统推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局长:周伯华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的使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体工商户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制作店铺招牌和广告牌,写上厂名的时候,可写上全称,也可以简写。如:XX县XX镇张三金属厂、张三金属厂、张三金属等。
法律分析:门头上的字应该是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一样的,但是可以适当简化。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