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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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由

1、一级案由:行政行为 二级、三级案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或者征用、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允诺、行政征缴、行政奖励、行政收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批复、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协议、行政补偿、行政赔偿、不履行职责、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案由-第1张图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4、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由《暂行规定》将行政案件案由分为三级,一级案由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所有作为和不作为。三级案由是对一级案由的细化,人民法院在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时,应当首先适用三级案由;无对应的三级案由时,适用二级案由。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一级案由。行政案件的一级案由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所有作为和不作为。三级案由的确定和分类。三级案由是对一级案由的细化。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并无明确的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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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案由:行政行为 二级、三级案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或者征用、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允诺、行政征缴、行政奖励、行政收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批复、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协议、行政补偿、行政赔偿、不履行职责、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案由是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原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有异议或认为违法,因此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根据《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2021年生效),行政诉讼案由被划分为三级结构。一级案由概括为行政行为,涵盖了行政机关的所有作为和不作为。

深入探索行政诉讼的法律脉络/ 为了确保行政案件的标准化处理和公正裁决,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新的行政案件案由暂行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规定旨在明确行政行为的各类分类,让法律实践更加清晰明确。

行政诉讼的案由

行政诉讼案由暂行规定是指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分类、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的暂行规定。它是为了规范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定。行政诉讼案由的确定 行政诉讼案由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理由,也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

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由《暂行规定》将行政案件案由分为三级,一级案由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所有作为和不作为。三级案由是对一级案由的细化,人民法院在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时,应当首先适用三级案由;无对应的三级案由时,适用二级案由。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行政诉讼案由

1、行政诉讼案由是指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原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有异议或认为违法,因此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3、行政诉讼案由大全 为规范人民法院行政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统一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本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案由规定。

4、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5、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案由有哪些

1、律师解答 最高法关于行政诉讼案由《暂行规定》将行政案件案由分为三级,一级案由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职权相关的所有作为和不作为。三级案由是对一级案由的细化,人民法院在确定行政案件案由时,应当首先适用三级案由;无对应的三级案由时,适用二级案由。

2、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3、法律分析: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4、行政诉讼案由暂行规定是指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分类、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的暂行规定。它是为了规范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定。行政诉讼案由的确定 行政诉讼案由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理由,也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