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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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管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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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房地产、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关于颁布 津政发 198007 市土 被市人大 《天津市贯 〔1982〕 地局 常委会 彻国务院 175号 1992年颁 〈村镇建房 布的《天 用地管理条 津市土地 例〉实施办 管理条 法》的通知 例》代替 。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征收部门管理及人员经费。

矿区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矿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征收。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征收。

年,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6 734万元,超额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任务的67%。建成并开通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网站,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面向社会开展了公开查询服务。

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

1、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的规定如下:探矿权使用费 探矿权使用费是国家向探矿权人出让矿产资源使用权时收取的费用。根据勘查年度计算,前三年每平方公里每年100元,从第四年开始逐年增加,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2、根据现行政策,这些企业不再需要缴纳资源补偿费,而是需要支付矿区使用费。这个费率有两个等级,分别为1%和-15%。[3]这意味着企业需按照其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的费率来履行这项费用缴纳义务。

3、又称权利金,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与其性质一样。我国对中外合作开采海洋、陆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采矿权人征收矿区使用费。矿区使用费按照每个油、气田年度原油或者天然气总产量计征,用实物缴纳。

4、矿产资源补偿费应计入企业生产成本,归类为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中的其中一个科目。具体应如何进行核算,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处理。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公司在采矿过程中需要向国家交纳的费用,也是属于企业的生产成本之一。

5、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凭借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而向矿业权人征收的费用。它所体现的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财产收益,它所调整的是矿产资源所有权人(国家)与采矿权人(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我国对中外合作开采陆上和海洋石油资源征收的矿区使用费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属同一性质。

6、我国对矿产资源征收的税费主要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和石油特别收益金等。 资源税。资源税是我国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对资源产品开征的税种。

浙江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采矿权人有银行帐户的,以划拨方式直接向当地中央金库缴纳,采矿权人无银行帐户的,以现金方式向当地征收机关缴纳,再由征收机关按规定向当地中央金库汇缴。征收机关向无银行帐户的采矿权人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时,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监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收汇缴专用收据。

环境敏感建筑物优先采取功能置换、征用搬迁等措施,无法功能置换、征用搬迁的按征收标准补偿。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临时用地复垦按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鼓励“银行保函 建设单位承诺”代替复垦费用全额预存。

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和张四里村签订征地协议,以每亩3万元的价格征收了2000亩土地,其中包括1600亩田地和400亩山地。据张四里村一位村干部介绍,在这1600亩田地中,属于基本农田的就有1000多亩。征地费用由诸暨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担。

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

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的规定如下:探矿权使用费 探矿权使用费是国家向探矿权人出让矿产资源使用权时收取的费用。根据勘查年度计算,前三年每平方公里每年100元,从第四年开始逐年增加,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采矿价款一般计入“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详细解释如下: 采矿价款的性质:采矿价款主要是指企业为获取采矿权而支付的费用。由于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进行采矿活动需要支付相应的资源费用。这个费用并不是一般的经营费用或成本,而是一种特殊的费用,用以反映企业对国家资源的占用与消耗。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在矿产资源的勘查过程中,将所投资的采矿权作为资产,将其转让给采矿权人时,根据相关法规所收取的一种费用。这种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采矿权评估得出的价格为基准。对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缴纳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资源补偿费实际征收额由下式算得: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收率系数。按矿区。如果矿区存在跨省,由国土资源部定。 中央得50%,返地方50%。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哪个机关征收?

1、【答案】:AD《矿产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征收。矿区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矿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征收。

2、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性收益,它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3、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征管,由采矿权人缴纳其矿产品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费用。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4、矿产资源补偿费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性收益,它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在经济层面的体现。这种费用的收益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具体的征收工作由地矿管理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负责执行。这是一项旨在平衡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确保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