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
首先是车损险,它主要用于赔偿车辆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维修费用。但请注意,并非所有维修费用都会得到赔付。例如,若因个人过失导致损失扩大,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付。一个典型案例是:A先生驾车发生事故后发动机漏油,但他强行将车开至修理厂,导致发动机“爆缸”。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3: 案例:2002年10月18日,某科技公司将其所有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盗窃险等保险。保险期间为2002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7日,其中盗窃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2003年2月5日晚,司机王将车停放在某物业公司管理的汽车停车场,交由停车场保管。停车场把“取车证”交给了司机。
案例分析被害人家属申请了理赔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拒赔的理由有以下三个:第一,被保险的车辆并没有发生意外,车仍然完好无损的被遗弃在事发现场,李某是因为遭遇歹徒抢劫造成的死亡,属于其他原因死亡,并不是由于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所以不在保险的范围内。
案例分析:在上面的案例中,法院是以保险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履行上述义务,故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为由,让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
车险骗保案例分析 车辆骗保案最常见的人员组成,就是保险公司人员+汽车维修人员相勾结的模式,他们分工明确,往往多次作案,给保险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车险骗保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1、首先是车损险,它主要用于赔偿车辆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维修费用。但请注意,并非所有维修费用都会得到赔付。例如,若因个人过失导致损失扩大,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付。一个典型案例是:A先生驾车发生事故后发动机漏油,但他强行将车开至修理厂,导致发动机“爆缸”。
2、吴某的车辆经评估损失为6万元,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吴某对该事故无责任,按保险条款第十九条的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赔,吴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3、拒赔原因: 盗抢险保障的是全车盗抢,对车内的财物是不能赔的,只有整车丢失无法找回时,保险公司才会负责赔偿。我们国家的公安视频监控非常发达,其实整车被盗抢的情况是极少的。深蓝君也从侧面了解过,全车盗抢险很少有人理赔,这个险种并不是必须买的。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分析
1、法律分析:案情回顾:2017年6月7日21时30分许,民警在对一摩托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当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26mg/100ml.民警在随后的调查询问中还发现,驾驶员张某于2017年1月刚刚取得E照准驾资格,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还不满一年,正处在驾驶实习期。
2、但保险公司在车辆起火毁损后却拒绝赔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20万元。人保xx市q区支公司在答辩中指出,本案属“自燃”,由于车辆未投保“自燃”险,不应赔偿,并出具了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车辆起火原因的鉴定结果———“基本上排除外来火源引起火灾的可能”。
3、这个案例很明显,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其实很简单,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都是保障的车子和车子对其他路人造成伤害的一种赔付,对于开车人本身是没有过多保障的。这起案例,既然判司机刘某全责,就可以等同于,他开车撞在路边,把自己撞死了一样。这肯定是不在交强和第三责任赔付范围的。
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交通肇事罪案例分析2000字
如果受害人是因罪犯的逃逸行为才最终死亡的,那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罪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最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审被告人常友良,男,1974年2月26日出生,汉族,河南省鄢陵县人,初中文化,驾驶员,住河南省鄢陵县大马乡后郢村。2003年10月 31日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被怀远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同年11月10日被刑事拘留,当月14日被批准逮捕,当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怀远县看守所。
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定案会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复核后作出了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结论。赵军代办代理律师韩国福以为,交警部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拘留赵军的决定书系“定性混乱,合用法律不当,所做决定没有依法裁决”。
案例一: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事故发生后,王卫斌弃车离开现场。22日凌晨2时,王卫斌到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