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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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复杂。为了更好地调整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我国******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文将围绕解释三的核心内容,为您进行深度解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张图片

一、离婚财产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解释三明确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公平、合理、有利于家庭和谐。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来源、家庭贡献等因素,确保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公平合理。

(2)合理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根据双方的生活需求、子女抚养需要等因素,合理划分财产,确保双方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3)有利于家庭和谐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有利于双方重建生活,尽量避免因财产分割导致家庭矛盾加剧。

2.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

(1)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分割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的分割离婚时,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3)房产分割离婚时,房产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a.婚前购买的房产,归购房者所有;婚后购买的房产,视为共同财产。

b.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c.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实际为双方共同购买的,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

1.子女抚养权的原则

解释三明确了子女抚养权的原则,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尊重双方意愿、公平合理。具体来说,子女抚养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确保子女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2)尊重双方意愿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尊重双方的真实意愿,充分发挥双方在子女抚养中的作用。

(3)公平合理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2.子女抚养权的具体规定

(1)哺乳期子女哺乳期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但父亲有抚养条件且子女随父亲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可以由父亲抚养。

(2)已满两周岁子女已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应当根据双方抚养能力、子女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平合理地确定。

(3)十周岁以上子女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总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合理分割财产,妥善安排子女抚养,共同为子女创造一个美好的成长环境。